15日凌晨,在玉溪中心城区玉带路6号门前路段上,发生一起出租车与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,然而自称是肇事驾驶人的胡某某在接受民警询问时被识破。原来,胡某某是其侄女找来为酒驾的丈夫顶包的。昨日,记者了解到,公安机关正对冒名顶替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。
开车撞人 司机称躲了起来
15日0时23分许,玉溪交警直属大队值班民警接“110”指挥中心指令:“一男子电话报警称,在玉带路珊瑚汽修旁,其驾驶一辆出租车撞到一个行人。”接到指令后,民警迅速出警对现场进行处置。民警赶到事故现场时看到,一名受伤的男子躺在玉带路由东向西方向的机动车道上,前方不远处停放着一辆出租车。现场人员说,出租车驾驶人已经离开了。
现场调查结束后,民警来到医院看望受伤的男子。据旁边的女子胡某说,车是她叔叔胡某某驾驶的,并提供了联系方式,民警电话联系上胡某某,并通知他到交警直属大队接受调查。
据胡某某说,出事时车是他驾驶着的,由于当时下着雨,前挡风玻璃上起雾,便打开热风吹,但是越吹越大,瞧不清前方,从路口走了100多米时,突然听到响声后才知道撞了人。出了这么大的事,他害怕被伤者的家属打,就跑到附近一批发市场躲起来。
真司机酒驾 找人顶包露馅
然而,通过观看监控画面民警发现,胡某某提供的情况与事实有出入。
经过民警的宣传教育,在事实面前胡某某说出了实情。原来,当时开出租车的不是胡某某,而是侄女胡某的丈夫张某某。
民警于是对张某某开展进一步的调查,据张某某交代,12月14日下午,张某某外出参加老乡聚会吃饭,后又到右所附近一亲戚家参加家庭聚会,席间喝了些啤酒和鹿茸酒。15日凌晨0时21分许,当车辆行驶至玉带路6号门前路段时撞了人。因为喝着酒,妻子胡某担心酒驾的后果严重,就提出喊叔叔来顶包,张某某默许了妻子的提议。
经过对张某某提取血液进行检验鉴定得知,张某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3毫克,属于酒驾。张某某除了要承担此事故相应的责任外,还将被公安机关拘留、罚款、吊销驾驶证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对于叔叔胡某某、妻子胡某冒名顶替的违法行为,警方将按规定作进一步调查处理。通讯员 张龙斌 杨建华 吴家明 首席记者 李继升 摄影报道